项目编号:(略)
转让底价: (略)
标的所在地区: (略)
资产类别: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略)
信息披露期满ζ日期: (略)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略)
受托机◆构联系人:周自雄 联系电话:(略)
受托机◆构联系人:周自雄 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孙轶先 联系电话:(略)-(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略):
(1)本次转让是我(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略)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略),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略)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略),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鄂AMN972东风牌DFL4160B2汽车一辆 |
资产类别 | (略) | 车牌号 | 鄂AMN972 |
车辆品牌 | 东风牌 | 车辆型号 | 东风牌DFL4160B2 |
发动机号 | (略) | 注册(略) | 2017-01-17 |
数量 | 1 |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评(略),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本报告评估(略),亦未考虑(略),本项目评估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时,应当考虑评估结论内涵及相关税收责任的影响。 |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东风物流(**)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经济(略)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略)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东风物流(**)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应在挂牌公告期内支付交易保证金(详见保证金设定)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略)。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略),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剩余价款支付完毕后,该履约保(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略),待剩余价款支付完毕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且递交保证金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物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略)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略)。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且递交保证金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略)。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联交所、其他竞买人等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略),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的。②征集(略)(1)在网络竞(略)(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车辆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及过户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过户费、补办证件费用、以及车辆可能存在欠缴的车船费、保险费、年检费等相关税费)。车辆过户前,如车辆(略),由受让方承担验车保险等相关费用。转让方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并协助办理。受让方承担从自行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至完成车辆过户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意外事故,车辆损失等相关责任与费用。转让方承担移交办理过户手续前未处理的违章事宜及产生的相关费用。 5.本次转让标的为车辆本身不含牌ξ 照,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品质。受让方须同(略),并自行组织运输事宜。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须同意**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7.受让方应在**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方办理车辆牌照的退牌过户手续,车辆转移登记需要同时符合转√出地及转入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转◣移登记条件,请意向受让方参与摘牌前自行与相关部门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并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过户流程、限购及指标管理等政策。因条件不符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不得退还车辆或退还价款。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略),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9、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2.5%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10、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略)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略)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 |
展示地点 | 东风物流(**)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联系人 | 周自雄 |
联系电话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