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降低(略),提高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质量效率和服务能力,持续创优政府采购环境。根据政(略),我市启(略)。现就有关事(略):(略)
1、**市本(略)。
2、本次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
3、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本通知所征集的货物类供应商范围为《**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分站征集品∑ 类目录》(附件3)中的品类。
5、本次针对货物类、服务类供应商征集。
二、通用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未列入“信用中国(略)记录名单。
三、 征集文件获取地址
1、**省政(略)。
2、**新闻网(https://(略)com.cn/ )。
四、申请资料◎递交
1、入驻供应商在**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厂家供应商和经销商须现场提交。同时对(附件1)(附件2)(附件4)信息完善后一同提交。
2、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资料要求于2024年1月4日前报送,过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1、应对《2023年**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市本级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2023年**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市本级分站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附件2)要求完全响√应。
2、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类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类的采购交易活动。如经营范围(略),应按照品类分别申请。
3、资料审核。入驻商家须将资料原件送**市财政局政府采管股,对供应商入(略),如有疑问将以(略),要求补充的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
3.商品上架。成功入驻(略),按照各自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目ξ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应符合强制节能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规定,上架商品应当(略)。
六、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电子卖场管理规定的厂家和商家进行处罚。
联系人:(略)
附件:1、《2023年**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市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2、《2023年**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市分站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3、《**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市征集品目目∩录》
4、202(略)(第一批)
附件1.docx
附件3.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