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自然**管理,完善城市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自然**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自然**评价评估工作通知》(自然资发﹝(略)和省自然**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自然**评价评估工作通知》(青自然资﹝(略)的部署,为做好全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农用地(耕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城镇标定地价进行更**调整。现向全社会公开选择**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农用地(耕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招投标代理机构,有意向的单位采用自愿报名。
一、项目名称:**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农用地(耕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城(略)
二、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有意向单位,在(略)至2023年9月5日(08:30-12:00至14:30-18:00周六、周日除外)报名,报名时限3天。
三、报名地点:**省**县三角城镇三角城大街6号县自然**和林业草原局(二楼土地利用规划科)
四、工作内容:**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农用地(耕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招投标工作
五、报名材料:要求有意向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相关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报名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信用记录、相关业绩、法人证件及报价表)。控制价为1.62万元。
六、选取范围:(略)
七、选取办法:
一是报价金额(40分):报价金额总分 -【标准基准价-投标单位报价/标准基准价*100%】(略)比高于标准基准价的1%扣除1分,低于标准基准价的1%扣除0.5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二是(略)(30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每提供一个得6分,最高得30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扣完为止。
三是单位︾资质(30分):具有(略),资金、信用记录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得30分,少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