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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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3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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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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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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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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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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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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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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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县龙洲街¤道环河步行街242号(广和商务楼)A309室(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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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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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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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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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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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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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3年**给排水提标改造工程-东华街道晨东小区污水零直排提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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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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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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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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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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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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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澄清文件 标段编号:(略) 致各投标申请人: **县2023年**给排水提标改造工程-东华街道晨东小区污水零直排提标改造项目,经研究决定作如下修改: 1、调整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的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0%)(扣除暂列金(略))(含第一笔人工工资专项资金)。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按每期工(略),至最后一期进度款支付时全部扣回。 2、补充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ぷ期限: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合同价款 30%的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可采用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等形式。在预付款完全扣(略),承包人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预付款◣担保额度应相应减少,但剩余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金额。 3、调整第四章(略),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支付,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核签的报告后(14)日内,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同时按每期完成工程量的30%扣回预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累计完成工程量的80%且不超过合同价的80%(含30%预付款),竣工结算经审核完毕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办理(略)付至审**算价并扣回1.5%质量保(略),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5.3条有关约定计取、退还。 本◥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修改文件为准;其余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 (略)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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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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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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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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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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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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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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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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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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